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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7月1日起可微信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发布日期: 2020-06-29 11:03:13 来源: 河南日报

今后,车主可以微信支付,缴纳交通违法罚款。6月2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河南公安交警互联网平台增加微信支付功能,实现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APP在线缴费微信支付,从7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据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APP提供网上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告知、通报、公告、公布、提示及警示教育等130多项便民服务。

截至目前,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累计注册个人用户2403万人,单位用户3.9万个,累计办理业务1.47亿笔。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群众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机端办理交管业务,如果需交款支付,系统将会跳转到支付页面,支付页面显示“支付宝、微信、建行、银联”4种支付方式,群众可任选一种完成支付。(记者 李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