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南京、常州等地相继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需要佩戴安全头盔。8月1日开始,江苏苏州、无锡、泰州、盐城等地,也对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提出明确要求。如果不戴头盔,交警将会现场纠正并进行处罚。
江苏台记者吴迎旋说:“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苏州工业园区。我旁边的两条路是现代大道和星湖街,这边是整个园区相对核心的地方,这两条路也是主干道,所以有很多市民路过这里。这边设置了近20名警力,针对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大多数市民不戴头盔理由有三点:一是忘了;第二是太热了;第三个是电动自行车有点小,头盔拿在手上不太方便。”
在查处现场可以看到,也有些市民虽然戴了头盔,但方法并不正确。
苏州姑苏交警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沈涛说:“在下巴这个位置,整个要把头盔扣紧,然后才能起到一个合理的防护作用。”
苏州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开出警告罚单,并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还要求违法行为人签署佩戴电动自行车头盔承诺书。
1日也是泰州市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需要佩戴安全头盔的第一天,大部分市民都能严格遵守,但也有个别市民不理解。一位市民不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小孩更是随意坐到了电动车前面。随后,这位市民更是做出过激行为。
所幸民警和周围市民及时搀扶,小孩并没有受伤。民警也对该市民的过激举动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前段时间的持续宣传,无锡市区道路上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已经有了明显提升。但从1日上午的集中整治情况来看,仍然有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无锡市梁溪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立文说:“有些市民是说头盔在后备箱,或者说挂在车子后面,或者说天气热,这些情况也比较多。但是今天我们就要开始处罚了,希望能够通过处罚,提高市民自觉佩戴头盔的意识。”
盐城等地,1日也加大了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力度,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呼吁市民骑电动车安全驾驶。
(郑伟康 吴迎旋 谢豫 泰州台 苏州台 盐城台 无锡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