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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将实施 规定坚持“放管并重”
发布日期: 2021-01-22 09:15:5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记者21日从中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调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申报名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在吹风会上表示,修订后的规定坚持“放管并重”,企业名称可以自主选择,但不是放任自流。规定对企业名称有相关规范,对组成要素也有规定,并明确了禁止行为,“放和管都有所体现”。

在唐军看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要实现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改变过去名称预先核准制度的目标,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

一是全面开放企业名称库。企业申报名称,要了解现有企业已经用了哪些名称,这是很重要的参考标准,目前中国已经做到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全部向社会开放。

二是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个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登录、申报自己想登记的名称,系统自动进行过滤,按照规定对名称进行比对,不合规的进行拦截,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是实现自主申报的有力支撑。

三是健全企业名称监管机制。建立申请人事先承诺、企业名称争议事后快速处理、不适宜名称强制纠正的制度,加大对不合规、危害社会公益、“傍名牌”等一些不当名称的清理纠正。(记者 王庆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