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辽宁公安电子凭证建设和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发布。
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潘春吉表示,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让群众更好享受和体验数字政府建设的实际成效,辽宁省公安厅与辽宁省营商局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深入推进公安电子凭证便民建设应用。2020年12月10日,依托“辽事通”APP开通身份证电子凭证在线申领功能,实现了辽宁公安电子凭证应用“零的突破”。
据悉,辽宁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常住户口居民,登录“辽事通”APP进行实人认证,便可申领身份证电子凭证。身份证电子凭证可以应用于旅馆住宿登记,作为登记入住凭证。
2021年1月29日,辽宁省开通了驾驶证电子凭证在线申领功能。目前,驾驶证电子凭证处于使用推广和体验阶段,将从4月30日起,在辽宁省正式应用。
据介绍,在辽宁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许可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驾驶人,登录“辽事通”APP进行实人认证,即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应用于路面查验和违法处理。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不得单独作为实体制式证件使用。
辽宁省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轶赢表示,目前,“辽事通”已经汇聚电子身份证明、电子驾驶证明等各类“电子证照”353种,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第一批居民电子身份凭证将逐步在辽宁2059家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1926个基层派出所、16000余家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使用,标志着“一机在手,走遍辽宁”即将成为现实,在“数字政府”建设中迈出坚实一步。
周轶赢称,在下步工作中,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省营商局将持续推进和优化公安电子凭证应用,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并尝试推出更多公安电子凭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智慧政务”服务体验。(王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