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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悦护理“跨界”炒期货亏损近6800万 公司收警示函
发布日期: 2021-10-25 08:00:31 来源: 北京商报

近期豪悦护理(605009)“跨界”炒期货巨亏的消息一度引起热议,上交所也下发监管工作函对豪悦护理进行追问。10月24日晚间,豪悦护理对上交所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在回复函中,豪悦护理承认是公司期货投资人员对套期保值理解不深,未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办法》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进行期货投资。豪悦护理也表示,将尽快有序终止期货的操作,后续专心主营业务。

承认未严格按规套期保值

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中,首先要求豪悦护理梳理期货投资所履行的内部审议及决策程序,自查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经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期货投资专业储备,审慎评估后续期货投资事项,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豪悦护理回复称,公司期货投资品种为商品期货,与公司生产经营及厂房建设所用原材料等相关,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小组成员具备一定的商品采购、商品期货投资和风险管理能力,但未经过严格、专业的培训,公司进行期货投资主要依赖长期对大宗商品价格跟踪形成的价格判断,投资经验、投资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等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期货投资人员对套期保值理解不深,实际的期货投资行为存在较高风险性。

豪悦护理坦言,期货交易管理小组未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办法》“第四条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规定,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而进行期货投资的宗旨,由于期货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其收益具有极大不确定性。

豪悦护理还指出,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办法》进行了完善,比如:降低了总经理的投资权限范围;要求公司非必要不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且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配备具备过往交易背景及专业知识储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业务人员;当单项金融衍生品交易累积亏损金额达到当年已批准的该金融衍生品交易本金的30%时,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由董事会审慎决策是否进行止损并停止该金融衍生品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等。

累计亏损近6800万

据了解,豪悦护理主要从事妇、幼、成人卫生护理用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产品涵盖婴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经期裤、卫生巾、湿巾等一次性卫生用品,主要分为婴儿卫生用品、成人卫生用品及其他产品。未严格按规套期保值的豪悦护理,也不得不为此次“跨界”炒期货的行为买单。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22日收盘,豪悦护理2021年度开展期货投资累计投入1531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49%;产生累计亏损(含浮动亏损)6798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为11.28%。

实际上,在自曝炒期货亏损的消息后,豪悦护理也被指不务正业。在投融资专家许小恒看来,上市公司还是应坚持主营业务,炒期货毕竟不是稳健经营,应该把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

巨亏后,10月24日晚间豪悦护理也提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由期货投资产生的亏损深表歉意,公司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警告和降薪处理。本着勤勉尽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期货投资的潜在风险,将尽快有序终止期货操作,对目前持仓谨慎决策择机进行减仓、平仓,尽量减少期货投资亏损,并注销期货账户,后续专心主营业务。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豪悦护理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但对方电话并未有人接听。

公司及相关人士收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豪悦护理于2021年10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而言,浙江证监局认为,豪悦护理在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投资期货相关事项的说明》中称,“鉴于公司前期新建厂房,钢材等原料需求较大,为间接对冲相关材料价格,公司管理层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上述情况与实际不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浙江证监局指出,豪悦护理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彪、副总经理兼董秘曹凤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豪悦护理、李志彪、曹凤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外,浙江证监局还直指豪悦护理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评价措施防控期货投资风险,要求豪悦护理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