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29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影医疗")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12家企业。
联影医疗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其中,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焦延延、邵才捷,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坚柯、杨光。
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3单IPO项目。此前,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0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7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过会;3月1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这是中金公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9单IPO项目。此前,1月13日,中金公司保荐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7日,中金公司保荐的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6日,中金公司保荐的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4日,中金公司保荐的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0日,中金公司保荐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8日,中金公司保荐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5日,中金公司保荐的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中金公司保荐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InnoCare Pharma Limited)过会。
联影医疗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放射治疗产品、生命科学仪器及医疗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联影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薛敏,控股股东为联影集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薛敏通过联影集团实际支配联影医疗23.14%的表决权,通过上海影升实际支配联影医疗8.31%的表决权,通过上海影智实际支配联影医疗0.43%的表决权。因此,薛敏实际可支配联影医疗的表决权比例合计31.88%。鉴于薛敏最近两年实际可支配的联影医疗表决权比例始终处于30%以上,高于同期联影医疗单一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并且联影医疗其他股东股权比例始终较为分散,因此,薛敏最近两年实际可支配的联影医疗表决权比例足以对联影医疗构成控制。
最近两年,联影医疗股权比例始终较为分散,联影集团、上海影升、上海影智合计可支配联影医疗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始终处于30%以上。因此,最近两年,联影集团系联影医疗的控股股东。
联影医疗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不超过1150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联影医疗拟募集资金124.80亿元,分别用于下一代产品研发项目、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化基金项目、营销服务网络项目、信息化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存货金额较大,发出商品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未签订销售合同和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其中未签订销售合同的发出商品转为签订销售合同的比例和时间周期;(2)未对无销售合同且库龄较长的发出商品单独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是否充分,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未签订销售合同和已签订销售合同且库龄1年以上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其中未签订销售合同的发出商品转为签订销售合同的比例和时间周期;(2)未对无销售合同且库龄较长的发出商品单独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