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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聚焦:飞龙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7.8亿元 股价涨2.17%
发布日期: 2022-07-26 15:46:3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 今日,飞龙股份(002536.SZ)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6.60元,涨幅2.17%,振幅4.49%,换手率2.19%,成交额6752.83万元,总市值33.05亿元。

昨日晚间,飞龙股份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28,600.00万元用于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36,107.17万元用于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22,251.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图】

飞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孙耀忠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除宛西控股、孙耀忠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宛西控股、孙耀忠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宛西控股认购比例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孙耀忠认购比例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1%,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宛西控股、孙耀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宛西控股、孙耀忠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前,宛西控股为飞龙股份的控股股东,孙耀志、孙耀忠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上述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00,711,814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50,213,544股(含本数)。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500,711,814股增加到650,925,358股。宛西控股、孙耀忠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宛西控股认购比例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孙耀忠认购比例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1%,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按照拟发行股份数上限150,213,544股(含本数),并按照宛西控股、孙耀忠认购下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宛西控股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9.74%,孙耀忠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1%,宛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孙耀志、孙耀忠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飞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除宛西控股、孙耀忠以外的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飞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飞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孙耀忠,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在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

除宛西控股、孙耀忠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公司尚未确知其他发行对象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飞龙股份表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8,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现金流量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