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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初步建成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重点部署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组织开展全国及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总量核算。二是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由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算法科学的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三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四是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数据收集、报告撰写和国际审评等工作,按照履约要求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方案》部署五方面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夯实统计基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核算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排放因子库。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逐步建立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信度高的排放因子编制和更新体系。三是应用先进技术。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快推进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四是开展方法学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碳排放方法学研究。五是完善支持政策。做好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资金支持。加强行业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方案》还提出三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加强配合,强化工作协调,形成推进合力。二是严格数据管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管理。三是加强成果应用。合理利用各级各类碳排放核算成果,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