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新华社26日报道,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演员潘粤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潘粤明代言保健食品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罚没51.58万元。潘粤明随后发声道歉,称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明星代言为何频频“翻车”
(资料图)
近年来,明星代言频频“翻车”,从涉及食品安全的保健产品,到涉嫌虚假宣传的厨卫用具,再到涉嫌金融欺诈的理财平台,各种违法代言五花八门,消费者也是跟着处处“踩雷”。有的明星,产品一出现问题就躲避责任,或是撇清与品牌方的关系,或是公开道歉后不了了之,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
一些明星之所以没有深刻汲取“前车之鉴”,主要原因不外乎三点:一者,自己与团队缺乏法律常识,不清楚广告代言的法律边界和底线;二者,只重商业利益,未对法律规则给予足够重视,代言行为不严谨;三者,存有侥幸投机心理,认为“打擦边球”行为或越界行为不会被发现。
明星代言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身处市场经济之中,明星依靠自身演技、颜值等出名,拥有大量粉丝。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明星顺势做商业代言广告赚钱,乃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明星代言广告应当精挑细选,其团队在和广告公司接洽时,应做到对品牌和产品的严格考察,避免发生违法代言的情况。明星团队在接代言广告时,可以找专业律师审查,如果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则需要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把关,不能听凭厂商一面之词。
明星代言应增强法律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明星虽然有光环加持,但不代表有特权傍身,违法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是明星还是品牌方,都应该学好法律这堂课,提高职业道德素养,有效规范自己的工作。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既然享受着极高关注度带来的名和利,就理应在引导社会风气上肩负起责任,更应知法懂法,做守法的表率。
对明星代言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就在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明星不得为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这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吃哪行饭,就要懂哪行规矩。此次对潘粤明的罚款金额并不多,但多少会对其个人声誉产生负面影响。这也给明星代言提了个醒——没有谁能代言时冲在前头,出事后躲在最后。
监管部门应在全面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教育引导明星增强代言自律意识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加强对依托网络、电视等媒介发布的明星代言广告的监督,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明星违法代言的线索,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对明星违法代言问题,就应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让违法代言的明星付出应有代价,倒逼更多明星绷紧广告代言的法律弦、责任弦,规范代言行为,摒弃侥幸投机心理。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南方日报、红网)
V视角:
@我真的不姓刷: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法律团队过目吗?
@不论你的我的:罚款和道歉来得猝不及防,我都还没看到广告……
@小王同学_XX_:明星代言真的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是落落吖PSS:道歉的态度还算诚恳,知错就要及时改正,下次注意吧!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近年来,明星代言频频“翻车”,这绝非偶然。不同案件在违法情节上或许有轻重之分,但或多或少都反映出,明星在流量光环加持下,对于法律规则缺乏足够的敬畏。挣钱是人的本能,守法是做人的底线。相较于普通人,明星有着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不能不更加谨言慎行,否则“一失万无”,就悔之晚矣。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