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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2023年1月8日正式结束。当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了新冠治疗药品参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关情况。
据介绍,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下文简称“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
针对此事,《证券日报》记者向阿兹夫定片的生产企业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询问此次医保目录谈判的中标价格,但截至发稿时止,公司尚未回复。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表示,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该负责人还介绍,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达600余种。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力做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据悉,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最终结果有望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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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