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5日讯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75号)。2023年2月14日,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宏科技”,300476.SZ)发布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095566股,发行价为2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1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印花税、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14656693.93元,余额为人民币1985343304.2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4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25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资料图】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拟终止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8534.33万元,占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4.82%。
公司将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保障业绩稳健增长。在暂未确定具体项目前,拟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胜宏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98946.5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8534.33万元,原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第三年开始达产50%,第四年开始满产。截至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976.40万元,投资进度1.33%,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募投项目,原计划扩充现有产品产能,同时对公司产品结构进行升级。但由于宏观经济增速、疫情、国际环境等多方面影响,公司所处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时放缓。Prismark报告指出,2022年全球电子整机市场需求进一步下降,PC、手机和电视市场,以及汽车行业需求持续疲软,预测2022年全球PCB增长率为2.9%,且2023年将下降2%;相较于公司筹划募投项目之时2021年度全球PCB市场规模14%的预测增速,PCB行业短期增速明显放缓。
在短期增速放缓的背景下,PCB行业长期发展前景仍然良好。同时,随着电子产业链在东南亚地区的发展,公司诸多下游客户及同行业企业在东南亚投资建厂,以获取产业集聚、低要素成本等竞争优势。顺应该发展趋势以及客户需求,公司亦规划在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地区投资,将在认真考察和详细论证后,确定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后择机启动。
2021年9月24日,胜宏科技发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即不超过233268436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021年11月23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郭振国、王攀。
同日,胜宏科技发布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依据规定,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应于2023年2月15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事宜。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原因,员工持股计划不能在2023年2月15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2023年2月14日,胜宏科技披露《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拟终止实施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同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因不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显示,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为公司所处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时放缓,但长期发展前景仍然良好,后续公司规划在东南亚投资,将在认真考察和详细论证后确定新的募投项目。本次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到位,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止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976.40万元,投资进度为1.33%。
(1)请胜宏科技对照募投项目前期规划及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产能及销售需求变化情况,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后未按计划投入使用的原因及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并说明募投项目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立项是否审慎。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2)请胜宏科技说明前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说明历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3)请保荐机构说明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的历次现场调查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历次核查报告中发表的意见是否审慎、准确。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75号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拟终止实施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同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因不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作出补充说明:
1.公告显示,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为公司所处PCB行业的短期需求暂时放缓,但长期发展前景仍然良好,后续公司规划在东南亚投资,将在认真考察和详细论证后确定新的募投项目。本次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到位,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截止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976.40万元,投资进度为1.33%。
(1)请你公司对照募投项目前期规划及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产能及销售需求变化情况,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后未按计划投入使用的原因及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并说明募投项目前期论证是否充分、立项是否审慎。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2)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说明历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则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3)请保荐机构说明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的历次现场调查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历次核查报告中发表的意见是否审慎、准确。
2.你公司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8月15日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已披露信息,截止2023年1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尚未购买公司股票。请你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补充说明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后未实施标的股票购买导致计划终止的原因与合理性,并说明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实施等相关决策是否审慎。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2月14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