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0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宏新材”)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87家企业。
佳宏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勇、孔令瑞。这是长江保荐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此前,1月12日,长江保荐保荐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3日,长江保荐保荐的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资料图)
佳宏新材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伴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伴热产品(自控温伴热带、恒功率伴热带)、温控器、配件以及电伴热系统工程。作为专业的电伴热ODM/OEM生产商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于成熟的高分子材料设计与制备技术,佳宏新材为国内外客户开发出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电伴热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能源、海洋船舶、生物医药等工业领域以及保温、防冻、融雪、采暖等民商用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徐楚楠直接持有佳宏新材70.53%的股份,为佳宏新材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徐楚楠直接持有公司70.53%的股份,徐楚楠的母亲汪建军持有公司7.92%的股份,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8.45%的股份。徐楚楠系香森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香森洋间接控制公司2.10%的股份。徐楚楠、汪建军二人为母子关系,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方式,合计控制佳宏新材80.55%的股份,此外,徐楚楠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汪建军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徐楚楠、汪建军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综上,徐楚楠、汪建军系佳宏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佳宏新材本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62.6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佳宏新材拟募集资金3.13亿元,用于新型伴热材料智能组件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内外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联销售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Drexma系发行人间接持股40%的参股公司;发行人向关联方Drexma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62.73万元、1741.04万元、1011.35万元;Drexma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实现率分别为95.87%、81.16%、121.10%;发行人对Drexma的销售单价比同区域客户低。
请发行人:(1)结合Drexma公司治理、发行人在经营决策中所起作用,说明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Drexma;(2)结合销售实现率,说明2021年对Drexma销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结合合作模式、第三方销售价格,说明对Drexma销售单价较同区域客户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知识产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全谱系热敏性半导体PTC高分子材料设计技术、高分子改性材料制备技术、自控温伴热芯带加工成型技术等三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温控器产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三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具体原因,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发行人其他核心技术是否存在涉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供应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员工王美娟控制的米修智能采购温控器金额分别为1189.76万元、792.53万元、0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米修智能实缴资本、人员、生产场地、生产设施等情况,说明向米修智能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米修智能是否受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控制,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2023年上交所深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2023年北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2023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